今日头条APP大家应该都有用过,今日油条大家未必吃过。最近一条“今日油条”上了今日头条的消息在网络上传开。这并不是什么搞笑段子,而是真实发生的商标“碰瓷”事件。
近日,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餐饮店铺引起大众注意。据天眼查显示,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条开庭公告,案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号(2020)粤73行保1号
原告系北京字节跳动有限公司,被告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以及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该案开庭时间为今年9月11日,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目前案件进展显示为“非诉行为保全审查”。
“今日油条”这个商标属于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以“今日油条”名称申请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第43类餐饮住宿和第30类方便食品共三种商标。目前,这三类商标状态均为“等待实质性审查”。此外,除了申请注册“今日油条”外,这家公司还申请注册包括“明日油条”、“快手抓饼”、“今日面条”、“饼多多”、“今日豆花”以及“今日豆浆”等共计6个名字16类商标。虽然这些商标注册申请尚无一例获得通过,但显而易见的是,该公司存在刻意碰瓷知名度较高的互联网公司品牌行为。
看了这些案例后发现,所谓“碰瓷”通常碰的都是知名品牌的“瓷”。这说明当品牌做大后,往往难以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占了“便宜”。
这种“傍名牌”的成本低,收益却巨大。以“今日油条”案为例,这家公司甚至还没有正式注册“今日油条”商标,就已经开始在自己的餐饮门店中使用。消费者在看到“今日油条”后,或因好奇、“吃瓜”等心态前往“打卡”,导致这种企业“蹭热度”成功,赚取不当利益。更严重的是,如果这些“碰瓷”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往往会被误导认为是“被碰瓷”企业所为,对品牌伤害巨大。
而通过法律诉讼手段维权是为数不多的方式之一,但这种方式不仅耗费精力,更需要较长时间完成。在上述几个案例中,维权方往往需要短则2、3年,长则4、5年的时间打官司。但这期间侵权方却仍然可以“肆无忌惮”的“占便宜”。
因此,企业为了避免陷入被“碰瓷”的囧境,通常采用一次性注册多个类似商标的方式保护自己。例如阿里巴巴公司就注册多个类似商标,包括阿里叔叔、阿里伯伯、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阿里巴巴这一系列令人有些啼笑皆非的操作实际上就是为了保护品牌不被恶意“碰瓷”。
初次之外,百度、小米、五粮液、徐福记、海底捞都曾经历过类似碰瓷,所以各位企业家在创立新的品牌时,记得要先申请到该品牌及相关品牌的商标,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如果原被告商标均为非驰名的注册商标——原告应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或无效申请。如果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如果原被告商标均为注册商标——原告主张其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的注册商标侵犯其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则原告可以直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但法院应当审查原告商标在被告商标申请前是否为驰名商标。